
尼采尝试向我们灌输一个观点,那就是人生来就是有着对权力的天然追求的,而超人呢就是这种权力理所应当的拥有者,而因此我们便应随他去了。而如马克思在《哥达纲领批判》中所述的那样,权力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。只有当主体与客体处在不平等状态时,我们才会说主体对客体掌握着某种权力。因此权力本身就是建立在不平等之上的。
尼采用了一辈子就是为了成为一个超人,一个他臆想中的超人。一个实现了全部自我价值的超人。他认为这种超人才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。他错了,但同时他也没有错。像我在《论意义与价值》一文中所述的那样,当一个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相对静止的时候,他对于这个社会便是无意义的。而同时这个社会对于他,从宏观角度上来说,也是无意义的。因为意义只在运动中产生。
因此对于社会来说有意义的人往往是那些尼采所谓的超人,因为他们个人的发展超脱了社会的发展,而由于人是社会的有机组成,因此他们的发展与社会发生了运动,因而带动社会的发展。
但尼采错在他对个人的理解。人,一个人,一个社会中的人,他是他社会关系的总和。因此任何一个人的发展都是与社会密切相关的。不论是生产或是分配、交换、消费,各个环节中没有任何一个是可以离开社会而独立存在的。因此,超人的存在也不过是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。物化一点说,是社会中的客观劳动使超人的存在成为了可能。
因此,这个意义并不是超人对社会的意义,而是社会中的一切劳动对社会的意义,超人不过是这些劳动(当然也包含他自己的)的一个有机载体罢了。他,超人本身,从来没有跳脱出任何规则,也从来没有比其他任何人更有意义。他所掌握的权力是使他成为超人的保障,而人民的劳动才是使他成为超人的主要原因。
他的权力来自于人民,他,超人,来自于人民的劳动,那他何来,又有何借口以超人的名义,以权力为要挟来压迫人民,剥削人民,逼着人民屈服呢?我想他是没有借口的。我想他们是没有借口的。既然如此,这种因为所谓“权力意志”所导致的不平等本质上就是非逻辑的,反常识的,违背道德的。而至于如今还依旧支持这种理论的人嘛。。出于何心我们也就不必揭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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